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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以前我還住在家裡的時候,我是有門禁的,
當我十八歲的時候,門禁的時間是到晚上十點,
(拜託!我是六年級差一點點就七年級的咧!十點回家能幹嘛?)
當我二十歲的時候,門禁的時間是到晚上十一點,
(十一點回家跟十點回家不是差不多嗎??所以導致一次PUB都沒去過,而我的青春就這樣消失了!)
然後一直到我出社會工作之後,就再也沒有人會叫我幾點回家,
因為我不住在家裡了,而且我通常十點就會想睡覺了.
以前當我還住在家裡的時候,我常常會因為下面幾件事被爸媽罵(注意:是罵哦!不是吵架!),
1.講電話講太久了~
2.時間到了還不回家
3.被捉包了~捉包的意思就是被發現偷偷交了男朋友


想起以前,我常常會因為13被罵,2的情形是少之又少,
而現在的我,不住在家裡了,而男友也由地下情人變成地上情人,
所以很少為了這幾樣事被爸媽罵,但是卻現在這個角色卻變成了妹妹,
我常常在想,如果以前的我叛逆一點,不理我爸媽的管教一點,
也許,我妹就不會因為這些事跟爸媽搞得不愉快,因為他們會開始放開我們,
也開始會慢慢習慣我們的生活方式
其實說真的,這些事真的不算什麼對不對?尤其是對一個己經滿二十歲的成年人說,
可是我的爸媽就是走不過去這一步,一直不把我們放開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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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